2013年12月20日 星期五

「清戶口」、「立機關」、「定地價」、「修道路」、「墾荒地」、「設學校」為地方自治開始試辦之六事。

「清戶口」、「立機關」、「定地價」、「修道路」、「墾荒地」、「設學校」為地方自治開始試辦之六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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